古丈检察:该给的抚养费不能少
2022-07-29 22:43:3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谭华钰 李小明 | 点击量:24658
支持起诉帮助未成年人追索抚养费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谭华钰 李小明)父母离婚,母亲拒不支付孩子们抚养费,孩子们学习生活受到影响,父亲来到检察院寻求帮助,希望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孩子们的合法权益。
近日,由古丈县人民检察院支持起诉的首例涉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经古丈县人民法院调解结案,相关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得到了保障。
2020年底,小玲(化名)姐妹俩的父母协议离婚,约定小玲姐妹俩由父亲罗某抚养教育,母亲张某每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起初,母亲张某还依约向小玲姐妹俩给付抚养费,可从2021年11月开始,张某却开始停止给付抚养费。在沟通协商无果后,父亲罗某作为小玲姐妹俩的法定代理人向古丈县人民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受理该案后,古丈县人民检察院经审查认定,张某无正当理由拒不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损害了小玲姐妹俩的合法权益,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于是,该院便启动支持起诉工作,向古丈县人民法院发出支持起诉书。
从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利益的角度出发,古丈县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该案的承办检察官也积极参与调解,从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不因离婚而改变、子女的健康成长需要父母的共同关心等方面开展释法说理,与法官共同推动纠纷的化解。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张某承诺将按月给付抚养费1000元,并按约定给付已拖欠的抚养费。
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古丈县人民检察院将充分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主动聚焦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问题,以检察力量助推“六大保护”融合,让未成年人在法治晴空下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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